关于开展“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16   作者:   访问次数: 176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助〔2023〕9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遴选和宣传我校学生励志成才示范榜样和资助育人优秀典型,充分展示资助育人工作成效,不断提高资助工作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二、遴选对象

享受过国家或学校资助的优秀在校生或优秀毕业生。

、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特别优秀。

(二)事迹条件

1.考研深造,求学圆梦,顺利走进理想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典型。

2.投身实践,奋发成才,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优秀毕业生典型。如: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并获得名次的大国工匠,省级以上杰出青年,经济社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等。

      3.积极进取,勤奋刻苦,努力学习,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优秀特别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在校学生。

、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活动组织,创新活动形式,打造活动特色。活动范围要覆盖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年级,提升资助育人活动的成效和影响力。要广泛发动师生,充分挖掘社会资源,

(二)严格标准,逐级遴选。各二级学院要对照遴选条件,充分挖掘典型事迹,积极组织申报。在征集、遴选的基础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优秀典型2名(原则上在校生典型1名、毕业生典型1名),学校择优宣传并推荐至省教育厅。

(三)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各二级学院对遴选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文字内容做到语言平实简练,主题突出,内容真实,材料推荐报送具体要求及推荐表见附件1—3。对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要在申报表格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善的不予受理推荐。

(四)广泛宣传,总结提升。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秀典型事迹,加强“线上”与“线下”联动,积极营造浓厚资助育人活动氛围。要做好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工作总结,发掘亮点,改进不足,促进此项活动质量持续提升。

各二级学院于9月18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及活动总结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帕如克

联系电话:0550-3513319

    附件1:“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材料推荐报送要求.docx

    附件2:“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推荐表.doc

   附件3:“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推荐汇总表.docx

 

滁州学院

2023年8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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