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须知

文章作者:帕如克时间:2023-06-30浏览:4961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  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减免。学费减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一、网上下载打印申请表

符合条件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核查本人已经网上填报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学籍信息、学贷信息和联系信息等相关信息,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随即从网上下载并打印两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均简称《申请表》参阅附件1)(表格为PDF格式)。学生要与校财务处(地址:会峰校区行政楼二楼213室,电话:0550-3513621)核实退役复学后最新专业学费标准填写。如复学后因转专业导致留级,第五学年学费不在国家减免范围内,需要本人自负。

    二、材料递交(2023年9月15日前)

退役复学学生要携带《申请表》一式两份,先到当年入伍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后到财务处办理学费减免审核手续,然后持《申请表》原件和退役证复印件以及本人优先工商银行账号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费减免和退役士兵助学金申报审核手续。

如未及时退役学生必须退役复学后5个工作日内比照上述要求提交申请表和退役证复印件。否则,后果自负。退役后如有留级的四年级学生不得再次申报学费减免。

    三、学费减免申报(2023年11月15日前)

2023年11月15日前,从学校统一为退役复学学生办理学费减免申报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工作。

有何问题,请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二楼225室。联系电话:0550-3513319。

    附件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样表).png

    附件2:2023年秋季退役复学学生网上下载申请表流程图.docx

    附件3:2023年秋季退役复学学生各专业每学期学费减免标准.xlsx

                              2023年6月30日   


终审人:郝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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