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统战部统一战线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统战部设立了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根据《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统明电〔2020〕46号),现将我校2020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新疆籍学生。
二、资助标准和名额
根据省委统战部下达的指标额度,我校今年可推荐1名学生参加助学金评审。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6.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关爱他人;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四、工作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并公示、省委统战部复核、反馈公示、发放资金等程序组织实施。2021年3月10日前学校组织学生填写申报材料,完成学校评审,并报送省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处。2021年3月底前省委统战部完成复核并公示,4月20日将资金拨付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对照《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把符合条件的人选评选出来。要严格审核、验证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有关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
(二)适当进行宣传。推荐评选结束后,学校可结合实际,在校园网、校内海报墙等载体发布相关评选结果,并利用校内各类媒体对获得资助的同学进行适当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和覆盖。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学院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所在学院学生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集中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帕如克处。
学生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