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本学期将开设2017届毕业生《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二)》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段及课时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二)》开设时段为第一至第十二周,本科24课时,专科24课时。
二、教学大纲
见附件。
三、要求
1、各院(部)要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二)》授课时间、教室通知到学生,认真做好授课的组织工作。
2、授课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不得随意减少授课内容和课时。要创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3、各院(部)要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教务处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规范教学运行。
附件:2017届毕业生《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二)》教学大纲
教务处 学生处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