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函〔2024〕5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负担,支持做好2024年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现将《通知》中有关政策规定摘录如下,并请广泛宣传,确保助学贷款毕业生人人知晓。
一、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此项工作贷款学生无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二、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
学生处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