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函〔2023〕54 号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4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奖学金申请和发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教计〔2003〕2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后在安徽省内从事教师职业的我校2024届师范专业学生。(任教单位须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且招收全日制学生的学校,不含教育咨询、培训机构;在外省从事教师工作的不予受理)
二、发放标准
1.四年制本科毕业生每人2000元。
2.从其他专科院校毕业,通过“专升本”考入我校就读师范专业的毕业生每人1000元。
三、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两个证件正反缩印在一张A4纸上)。
2.由工作学校开具并经其教育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证明(参见附件1)。证明必须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报并加盖公章。如因特殊情况工作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谢绝盖章,毕业生可另附入职以来学校发放工资银行到账明细,并加盖学校公章。
3.聘用合同复印件(如有考取正式教师编制或特岗教师的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无法签订聘用合同的,可提供经县级教育局盖章的网上公示材料)。
4.提供准确、有效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账号和开户人姓名等信息。若提供的信息有误,责任由毕业生自负。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24年10月或2025年3月,通过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办理或通过邮政EMS快递(其他快递一律不予受理)等方式向毕业前就读的二级学院申报。学院根据毕业生申报信息填写《2024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奖学金领取登记表》。
2.学院接收学生申报材料后,在次月10日前,对申报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合格的申报材料(含证明及纸质、电子版的登记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学院将申报信息反馈给毕业生,杜绝漏报现象。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毕业生申报信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最新公开信息”栏目和学生处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集体研究通过,由校财务处将师范专业奖学金打入毕业生指定的银行卡中。
五、相关要求
1.有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学院要及时向学生宣传介绍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鼓励学生在安徽省内学校从教,为实现教育强省做出贡献。
2.相关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师范专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受理和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政策、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EMS邮递详细地址告知每一位2024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3.申请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工作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
4.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政策如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学生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