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函〔2023〕25 号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期申办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安徽省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贷对象
申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外省学生如有办理意愿,可参照本通知,如有与本通知不符的情况,请咨询家庭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贷款种类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注:每生同一学年内只能申请其中一种。
三、申贷基本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3.入学前户籍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县(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基本条件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不提供共同借款人。
2.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其他:
(1)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地贷款经办机构办理。
四、贷款额度及用途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五、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学校审查(时间:6月23日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流程大厅-助学贷款模块在线申请(具体流程参阅附件1),申请前需要做出承诺(参阅附件2)。
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学院具体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校依次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除山西籍学生外,其他省籍学生无需提供生源地证明。
(二)登录两家银行官网申请(时间:8月31日前)
1.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必须于7月15日至8月31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参阅附件3),填写续贷声明并打印申请表。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提交仅需申请人书面承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参阅附件4)。脱贫家庭学生以及城乡低保户家庭学生等中央下达重点保障对象如已经纳入优抚对象名单,无需进行资格认定。如未纳入预申请名单,可直接携带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明等相关证件前往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也无需再进行资格认定。
续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2.申请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于6月5日至8月31日前登录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提交贷款申请(仅限于首次贷款或前期贷款合同金额已用完的学生)或用款申请(适用于贷款合同有余额学生)。学生所在学院需同步网上审核其贷款和用款申请。(参阅附件5)
(三)具体办理(时间:7月至10月)
1.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于7月15日至9月20日持国家开发银行官网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学生证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乡镇办理点申请办理。
2.申请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于10月20日前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农村商业银行网点柜台申请办理。
注:上述提到的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所需材料参阅两行贷款办理指南。
(四)回执录入
申办成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要及时将回执校验码和注明欠费总金额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照片分别录入上传至学工系统-流程大厅—助学贷款模块并再次提交至学校审核。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院分别统一将回执验证码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申办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落实。
1.续贷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于7月15日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须150字以上)提交续贷申请声明,内容包括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获奖情况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客观真实,续贷声明经审核通过后才能申请贷款。
2.做好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告知工作,以便申贷学生确定贷款额度。(参阅附件6)
3.认真核对更新两家银行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家庭、共同借款人、就学、联系人等信息,避免因信息有误影响而贷款审批。
(二)跟进服务,维护好系统信息
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贷款在线服务系统中院系账号、密码、联系人身份证号绑定手机号是审核助学贷款申请的重要渠道。请各学院及时登陆系统核对信息是否准确,能否正常登陆系统。同时,请各学院做好系统内专业维护工作,如发现有与实际情况不符,需信息变更,如遇到困难,请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学生在学工系统申请后各级管理员要同步审核,确保申贷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审查,杜绝重复申贷
各学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坚持“应贷尽贷”。在申请贷款申请和回执录入时,要对历年已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比对,防止发生漏申请和学生同一学年重复贷款情况。同时,要求有申贷意愿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贷程序。
如助学贷款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申请中如有何问题,请联系帕如克老师,联系方式:3513319。
附件:1.学工系统助学贷款申请步骤
2.2023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4.2023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5.2023-2024学年学费标准
学生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