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芦苇奖学金(第二届)和嘉吉奉献奖学金(第一届)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帕如克时间:2022-05-13浏览:1664

同学

为进一步激发和鼓励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校企合作协议,现面向全校本科生开展芦苇奖学金、嘉吉奉献奖学金评选活动,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1.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生,侧重感性素养、侧重奉献且获得全面、均衡发展的学生。

2.评选条件,请参照《芦苇奖学金评选办法》、《嘉吉奉献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2)。

3.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突出,业绩限2021年度内取得一人仅可申报一类型奖学金,同一项目的业绩等级就高认定且仅可获奖一次。

二、奖项设置

(一)芦苇奖学金

1.资助标准:1000/人。

2.资助名额:全校16人。

(二)嘉吉奉献奖学金

1.资助标准:1000/人。

2.资助名额:全校30人。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自主填报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成果证明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截至日期525日。

特别注意所有附件材料与申请表合并做成一个WORDPDF。附件材料多个文件的,初审可能不通过

2.项目团队初审。学生将申请材料报奖学金工作人员处,工作人员比对奖学金条件进行初审。

3.评审与公示。根据产学研合作协议,召开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讨论、遴选、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奖学金评审人员由校方、捐赠方、社会贤达等组成。

四、其他说明

1.申请所提交的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报学院处理。

2.该两项奖学金为企业捐赠奖学金,评选办法尊重捐赠方意愿;项目团队负责奖学金办法及实施的解释、组织、发放等工作。

3.奖金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打入获奖学生工行账户。

 

联系信息:芦苇奖学金:束亚弟,15056518148

       嘉吉奉献奖学金:束亚弟,15056518148

                杜庆飞,15755053669

联系邮箱:370125139@qq.com

附件1:滁州学院芦苇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2:滁州学院嘉吉奉献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3:滁州学院芦苇、嘉吉奉献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滁州学院嘉吉奉献奖学金评选说明与材料规范.doc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代发) 

   2022513


终审人:帕如克·巴拉提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