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测试和建立新生心理健康档案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21-10-08浏览:3467

学函〔2021〕20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解和掌握学校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预警与危机干预等基础性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全体2021级新生进行网络心理健康测试,并分学院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1级新生心理测试时间为1024—1028日,本次测试使用全国教育部心理测试系统,超时将不能补测。

二、测试方法

本次测试使用微信扫码登陆,具体测试组织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学生测试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教师须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开展测试工作,提醒学生认真阅读测试操作流程,完成每一个题项,不能有任何遗漏;

2.测试前教师不得做任何引导性或暗示性的解释,需告知学生测试结果没有对错之分,学校对测试结果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无故查阅;

3.测试时,如遇不明事项可与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刘国政老师联系(电话:0550-3512660)。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心理测试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每位在校2021级学生参加测试;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参加测试学生的考勤记录,对未按要求参加测试的学生要及时安排补测,学院管理员操作流程及账号见附件2、附件3

附件1:学生操作流程.doc

附件2:学院管理员操作流程.pdf

附件3:学院管理员账号.xls


终审人:刘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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