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帕如克时间:2021-06-10浏览:3390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期申办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有关政策,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安徽籍学生(外省学生如有办理意愿,可咨询家庭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贷款种类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注: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只能申请其中一种。

三、申贷基本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3.入学前户籍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县(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基本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无年龄限制);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县(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学院审查,学校审核(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止)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在校生管理—资助服务—我的生源地贷款模块,在线申请(参阅附件1)。

班主任、学院、学校依次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山西籍申请贷款学生从系统中选word格式打印《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以下简称“生源地证明”,一式两份),并按学校收费标准填写学费和住宿费金额(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小写不得涂改)。6月23日前,由所在学院将生源地证明统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盖公章,并及时转寄给学生本人。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省籍学生无需提供生源地证明。

(二)登录两行官网预申请(时间:即日起至6月25日)

1.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必须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可参阅附件2,填写续贷声明并打印申请表。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提交仅需申请人书面承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3)。立卡以及城乡低保户家庭等中央下达重点保障对象学生如已经纳入优抚对象名单,无需进行资格认定。如未纳入预申请名单,可直接携带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明等相关证件前往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也无需再进行资格认定。

续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2.申请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登录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提交贷款申请(仅限于首次贷款或前期贷款合同金额已用完的学生)或用款申请(适用于贷款合同有余额学生)。学生所在学院需同步网上审核其贷款和用款申请。(具体政策参阅附件4)

(三)具体办理(时间:7月至9月)

1.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7月15日至9月20日持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学生证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乡镇办理点申请办理具体参阅附件2

2.申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于71日-10月20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柜台申请办理具体参阅附件4

注:上述提到的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

(四)回执录入(9月份后)

9月15日前,申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将注明欠费总金额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二级学院,并由二级学院统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子回执信息录入手续。

申办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将系统自动生成回执单提交给二级学院,并由二级学院将回执验证码录入系统。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落实。

1.组织续贷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于6月2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须150字以上)提交续贷申请声明,内容包括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获奖情况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客观真实,续贷声明经审核通过后才能申请贷款。

2.做好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告知工作,让在校学生知道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以便确定贷款额度。(参阅附件5)

3.认真核对、更新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家庭、共同借款人、就学、联系人等信息,避免因信息有误影响而贷款审批。

4.加强对支付宝使用的宣传与培训。(参阅附件6)

)跟进服务,维护好系统信息

安徽农村信用联合社生源地贷款在线服务系统中院系账号、密码、联系人身份证号绑定手机号是审核助学贷款申请的重要渠道。请各学院及时登陆系统核对信息是否准确,能否正常登陆系统。同时,请各学院做好系统内专业维护工作,发现有与实际情况不符需信息变更,请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严格审查,杜绝重复申贷

各学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坚持“应助尽助”“应贷尽贷”。在申请贷款申请和回执录入时,要对申请各类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比对,防止出现当年同一学生重复贷款情况。同时,要求有申贷意愿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贷程序。

如助学贷款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申请中如有何问题,请联系帕如克老师,联系方式:3513319。

 

附件:

1.学工系统助学贷款申请步骤详情.docx

2.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doc

3.2021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助学贷款办理指南.docx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docx

5.2021年老生学费标准.doc

6.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支付宝账户操作介绍.pdf

 

               

                       

学生处

                                                                     20216月9


终审人:郝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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