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1届毕业生毕业在即。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有关规定,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可申请延期还款手续,毕业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期间已获得助学贷款且毕业时考取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的2021届毕业生。
二、办理时间及程序
1.个人申请:即日起至6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将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三份)《2021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贷款延期登记表》等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同时,考取研究生的贷款毕业生需同步在助学贷款经办行官网个人服务系统完成毕业就学变更确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就业信息模块直接填写录取院校相关信息;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登录安徽省农村合作信用社联合社官网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先申请毕业确认,然后申请升学信息变更,并提交生源地农信社审核。
2.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同时,考取研究生的农商行贷款毕业生在安徽省农村合作信用社联合社官网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升学学制延长信息变更申请由所在学院审核。
3.学校审查: 6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符合条件贷款毕业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另一份由学院留存)以及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请发至帕如克处)(地址: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二楼225室, 联系电话:0550-3513319)。
4.延期还款手续办理:请经过学校审查通过的贷款毕业生分别于7月31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生)或8月15日(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毕业生)前,持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等证明材料自行前往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或生源地乡镇信用社)申请就学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通知符合条件且愿意延期还款毕业生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携带申请材料到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办理延期还款手续。逾期不办者,后果自负。
2.根据有关规定延期还款只能申办一次。已申请延期还款后又放弃攻读硕士学位并办理了改派手续的毕业生,自9月1日起将自付贷款利息。
附件:
附件:2021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申请贷款延期登记表.xls
学生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