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函〔2021〕1号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将开设2022届毕业生《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段及课时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二)》开设时段为第1至第12周,共计24课时。如期间因其他工作听课或放假,教学工作顺延进行,保证达到24课时。
二、教学大纲
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考查。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
四、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二)》授课时间、教室通知到学生,认真做好授课的组织工作。
2、授课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不得随意减少授课内容和课时。要创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3、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教务处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规范教学运行。
学生处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