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2019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8-11-22浏览:746

         学函〔2018〕14

各二级学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是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防范助学贷款风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届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已申请到助学贷款(含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两种贷款)的2019届毕业生(国开行贷款毕业生具体名单可到学生资助工作QQ群共享中下载,农商行贷款毕业生具体名单可登陆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官网查询)。

二、工作程序

1.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两种助学贷款种类,组织全体申请到助学贷款的2019届毕业生如实、准确填写《2019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并将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信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录至《2019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审核表》(见附件2)。

注:以上两个表格的排序要一致,可到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点击下载

2.请于2018年113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经审核后加盖本学院公章的《2019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和《2019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审核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同时,要将信息采集工作与学生的诚信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的还款意识。

2.加强审查。各二级学院要确保助学贷款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贷款信息等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漏报。尤其要确保贷款毕业生用于还款的支付宝账户(务必是合同规定的新浪邮箱)和农金卡账号准确。

3.规范填报。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要求采集助学贷款毕业生数据数据,不能对表格规定的格式和字段作任何修改。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50-3513319。

附件1:2019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2:2019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审核表.xls  

                                             学生处

                                         2018年11月22


终审人: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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