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函〔2018〕3号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切实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帮助贫困学子克服家庭经济困难,减轻他们在学习、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体现学校对他们的关怀,不断提高我校学生资助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特困补助评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和因突发变故导致家庭临时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等子女,双困生,临时困难生予以重点考虑。
二、补助标准及名额
本学年每生补助500元,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申请基本条件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等子女,毕业班双困生;或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但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或本学年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但由于家庭或本人因发生临时性、突发性灾难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
2.生活俭朴,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本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奋发向上,学习努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先登陆学工系统“综合服务”-“我的基本信息”栏核对工行账号、家庭年总收入和手机号等信息,然后从“资助管理”-“我的困难补助”模块中提出申请。申请理由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在校期间综合表现。字数控制在100-200字之间。学生要在学工系统特困补助申请模块附件上传含有《扶贫手册》封面和户主姓名的照片或退役证或学工系统中2017年被认定为困难生的截图。附件大小不得大于2M。
2.班级评议。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对系统中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民主评议,提出享受补助学生的建议名单。班级要公布建议名单,并将无异议建议名单通过学工系统报各二级学院审查。
3.学院评审。各二级学院结合2017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严格按照条件对各班上报的建议名单进行审查,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享受补助学生名单,并在二级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学工系统中导出《2017-2018学年特困补助评审发放一览表》(见附件2,格式需按照本附件调整),并经受助学生本人签字后,于3月23日前报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核、发放。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系统中汇总审核各二级学院上报的享受补助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补助款项由校财务处一次性通过网银直接打入受补助学生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中。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特困补助评审发放工作。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将特困补助评审发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其托底保障功能,确保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要依据职责分工,协调做好学生资助相关工作,实现学生资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重点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日常管理、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标准体系完善和信息化建设,实行困难学生“一人一档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绩效评价,将结果作为对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班级要召开班会,公布信息,各二级学院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享受补助的学生名单。各毕业班要将本通知挂至班级QQ群,并在评审中重点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和求职困难的“双困生”。
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状况和受助状况,依照条件,严格程序,确定补助对象,在二级学院和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开投诉电话和邮箱,做到投诉“件件有落实”,妥善解决好学生及其家长投诉的问题。同时,加强对特困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均分、虚报、冒领、回收、扣减等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师生监督作用,对公众和媒体披露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并公布处理结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确保特困补助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3.要确保受助学生资助信息准确、安全和有效。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把好信息报送关,及时准确维护好学工系统资助信息、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受助学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资料归档关,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保证其完整和准确。受助学生必须登录学工系统-综合服务-我的基本信息栏补填、修改或核对中国工商银行账号、家庭年总收入和手机号等信息。如因学工系统银行卡信息有误而导致补助款项无法及时发放到位,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4.要加强宣传教育。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教育学生自强、自立,心怀感恩之情,努力学习,回报社会。
5.要拓宽资助渠道。鼓励群众团体、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学生资助工作。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之间联系,采取奖学金、助学金、直接捐赠等方式,帮助更多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满意度。
附件:1.2017-2018学年特困补助名额分配一览表
2.2017-2018学年特困补助评审发放一览表
3.学工系统困难补助模块操作手册
学生处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2017-2018学年特困补助经费分配表1.xlsx
附件2:2017-2018学年特困补助评审发放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