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2017年学工人员进公寓情况的通报

文章作者:时间:2017-10-12浏览:1497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工人员进公寓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现将2017年各院学工人员进公寓情况(详情见附件,统计时间段为:201711-925日)通报如下:

1.进公寓超过30次(含30次)的辅导员有以下人员王长城(美术学院163次)、张发勤(教科院82次)、刘新龙(教科院75次)、房燕(音乐学院70次)、岳敏(音乐学院63次)、陈芳(信息学院63次)、梁贵红(美术学院57次)、季璇(信息学院56次)、庞玲玲(金融学院54次)、刘顺(经管学院48次)、侯晓珊(经管学院43次)、高来鑫(电气学院42次)、朱金龙(经管学院40次)、罗文雯(经管学院39次)、吴豹(信息学院39次)、张媛媛(经管学院37次)、邰玉明(体育学院34次)、徐淑猛(信息学院33次)、童子祥(经管学院31次)、骆玲玲(教科院30次)、江月(地信学院30次)、崔淑卿(电气学院30次)。

2.进公寓超过10次(含10次)的班主任有以下人员沈永昌(金融学院20次)、祁垒(金融学院18次)、聂辉(教科院15次)、王军(金融学院12次)、王永贵(化工学院11次)、程潘红(金融学院11次)、王成文(经管学院10次)、韩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10次)、马颖(马克思主义学院10次)、梁强(外语学院10次)。

3.进公寓超过10次(含10次)的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有以下人员:高维红(43次)、孔令十(30次)、刘一(29次)、姚志英(28次)、桂莉(17次)、王诗根(16次)、陆晓华(14次)、李永红(14次)、朱鹤鸣(13次)、付明萍(13次)、李道琳(12次)、周祥(10次)、孙才妹(10次)、王芸(10次)。

对以上学工人员的辛勤付出给予表扬,希望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学工人员进公寓工作。同时统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个别学院院长(副院长)在统计时段从未进过公寓;有的辅导员、班主任进公寓次数较少;极个别辅导员进公寓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

希望各二级学院切实把学工人员进公寓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抓实抓好,同时按照学校全员育人要求,二级学院领导要以身作则,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学习状态,把握学生思想动向,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进一步落实学校《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滁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滁州学院关于加强班主任(班导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滁州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努力打造学习型文明寝室,把学风建设由课堂延伸到学生寝室,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积极向上的学风建设氛围。

  

附件:2017年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进公寓情况统计表

  

滁州学院

20171012

附件:2017年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进公寓情况统计表.xls

终审人:xuesheng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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