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16   作者:   访问次数: 461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暑期将至,为做好学生留校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离校总体安排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2017624日至630日为考试周,71日至91日为暑期。

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公寓宿管人员在学生离校前务必告知学生:离校前关闭室内电源,整理好宿舍内务,关好门窗,并且务必将自己的贵重物品(电脑、手机、数码产品、相关证件等)随身带走。若不带走造成遗失的,由个人承担责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返校,92日、3日报到注册,94日正式上课。

二、暑期留校时间安排

可申请留校的时间段为201771日至91日。

三、申请留校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在履行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学校将考虑其实际情况,帮助解决暑期留校食宿问题:

1.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暑期实践教学小学期活动;

2.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集训,以及其他科研、文体活动;

3.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42018届毕业生拟参加研究生考试,需要留校看书复习者;

5.参加暑期兼职(须持用人单位证明)

6.其他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者。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即日起至622日前,申请留校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在“综合服务”中“寒暑假留校申请”中进行申请。申请学年为2016-2017学年,留校类型为“暑期”。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逾期不予办理。

2.辅导员(班主任)审核。辅导员(班主任)在625日前登录学工系统,对本班申请暑期留校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应注明原因并及时告知学生本人。

3.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在626日前对本院暑期留校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工系统中确认审核结果。

4.学校审核。学生处于29日前完成结果审核。审批后的汇总信息分发给相关学院、教务处、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5.各二级学院组织获准留校学生填写《暑期留校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由院部妥善保存),开展留校安全教育。

五、留校学生日常管理和服务

1.留校学生管理实行学院包保责任制。党总支负责人和辅导员、班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同时指定若干名责任心强、工作踏实的学生干部担任联络员,协助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各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关心、了解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安全、思想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留校学生教育管理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

2.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安全教育方面要强调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汛、防台风、防欺诈、防传销、防传染注意寝室用电安全和校内外交通安全,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秩序。

3.后勤服务中心要坚持服务育人,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食宿,加强公寓管理、食堂管理,确保学生住宿、饮食安全。

4.教务处、图书馆要本着方便学生的原则,为留校学生提供合适的学习场所。

5.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留校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6.学生处要统筹协调,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经常深入学生公寓和学生学习场所了解情况,及时协调处理留校学生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教育与引导,动员和督促学生考试结束后及时离校返乡。对确需留校学生,从严控制,全面掌握情况,加强管理。

2.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对于不服从管理或留校住宿期间发生违纪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好各自工作,保障留校学生学习和生活正常进行。

4.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附件:暑期留校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滁州学院

2017616

暑假留校学生安全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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