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7-07-19浏览:334

学函2017〕12

二级学院

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7〕43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1. 参赛对象。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

   2. 征文内容。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到、听到的精彩助学故事。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

   3. 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要求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必须讲诚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4. 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院-姓名-专业-题目

(二)视频大赛

   1. 参赛对象。在校教师和学生。

   2. 参赛视频内容。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 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3分钟以内,500M,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3)高清分辨率作品: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4)视频命名规则为:学院-姓名-专业-视频名称

   4. 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或优盘。

(三)宣传画设计大赛

   1. 参赛对象。在校教师和学生。

   2. 宣传画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 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学院-姓名-专业-图片名称

三、活动开展

本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实行两级评选,两级表彰。

  (一)校级评选

   720日至731日,学校以全国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举办校级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评选出校级优秀作品,并将全部优秀作品推荐报送至全国活动组委会,参与全国评选。

   1. 征文奖:学生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学生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学生三等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元;教师优秀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300元。

   2. 视频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

   3. 宣传画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

   4. 优秀组织奖:5名。

   (二)全国评选

8月10日至9月10日,全国活动组委会对各校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所有荣誉证书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个人获奖者若为中国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可获赠5000信用卡积分奖励,用于兑换礼品或其他用途。组委会将选取优秀征文、视频、宣传画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学生资助”“青云志定期推送。获奖作品将通过报刊、网络、电视、书册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四、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一)活动报名

   参赛者需登录活动网站中青在线报名参加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成功后需在7月20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在#助学·筑梦·铸人#话题下发布自己的作品(视频可附链接)并@助学·筑梦·铸人@中国银行,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集齐微博转发后,参赛者须将活动参赛报名表(活动官网可下载)、文字、视频作品以指定方式提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与本校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

   (二)作品提交

在校生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一并递交本学院,由二级学院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并于2017年731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参赛教师和学生征文电子版、宣传画作品电子版、本单位组织情况申报材料(包括本单位收集的所有参赛作品数量、活动传播资料、活动组织概况)电子版、报名表扫描件汇总发送至指定邮箱;将参赛视频DVD光盘或优盘2份、宣传画纸质版1份,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重视本次宣传活动,及时将通知转发教师和学生。各二级学院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教师参与此次活动。本次提交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本次活动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

  

附件1: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2: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统计表.xls  

  

  

                                                 学生处

  

                                             2017年7月19


终审人: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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