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控专题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学生处时间:2016-11-21浏览:465

 

各学院:

    近期,部分网贷借贷平台针对高校在校学生开展借贷业务(以下简称“校园网贷”)在一些地区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风险事件频发,由此产生的行业乱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了解,我省高校也有不少学生涉足校园网贷,部分不良网贷平台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或诱导学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或骗取学生提供的身份信息等手段,在网络平台上借贷大笔资金。如某公司以给予好处诱导学生为其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导致学生陷入网络借贷陷阱,全省已有多名学生卷入其中,涉及金额上百万元人民币。又如合肥某公司利用招聘校外兼职人员骗取学生注册身份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网络借贷,目前已有40余名高校学生发现被骗。

上述事件给学生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也给校园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隐患。为帮助在校学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题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610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生网贷状况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风险意识  远离不良网贷

二、活动对象

全校在校生(含校外实习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61120——20161220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上一堂专题教育课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内容。主动邀请公安、金融监管、网络安全等部门专业人员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论坛等形式,面向全体学生组织一次“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题教育课。向学生通报校园不良网贷典型案例,普及金融信贷知识和网络安全知识,帮助学生了解网络借贷的危害、防范网络诈骗的基本知识及规范网络借贷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增强学生自我辨识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以“增强风险意识  远离不良网贷”为主题,召开主题班会。班会主要内容应包含下列六项内容:

1.学习校园网贷风险防范的相关文件。组织学生通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题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6104号)和《滁州学院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校政学工〔201637号),明确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活动的要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2.指出网络借贷的风险。一是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意识和机制。校园网络贷款平台大多自我宣传“1分钟申请,10分钟审核,快至1天放款,0抵押0担保”,申贷门槛低,手续非常简单,甚至不需要贷款者本人亲自办理。二是缺乏监管主体和必要的监管。校园网贷属于互联网金融,而当前我国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监管,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有些地方并没有做到位。虽然知道许多大学生并不具备支付能力,某些网络信贷机构却将其作为“摇钱树”客户群来发展,刺激学生非理性借贷和消费。三是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和正确的消费观。据调查校园网络贷款很少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更多用于个人消费,尤其是对高档手机、电脑等相对昂贵的电子产品的消费。由于不少大学生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不知晓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和金额,极有可能因网贷而背上沉重的债务,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连环债务之中,甚至陷入难以想象的高利贷之中,最终还是要父母兜底,或酿成其他苦果。

3.分析校园网贷案例。组织收看20164月央视新闻面对面专题节目《郑先桥——校园网贷悲剧》,分析河南某高校一学生网贷自杀这个真实的案件,帮助同学们认清网络上名目繁多的借贷公司的主要借贷手段,揭示不良借贷的本质:看似是为同学们提供了贷款便利,实则是一种变相欺诈行为,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则会陷于被追讨的困境,会严重影响到同学们的正常学业、生活和家人的正常生活。

4.开展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抵制片面追求物质享受,抵制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理性的消费观念。在校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一旦消费欲望膨胀,就可能陷入连环债务之中。在现今媒体已报道的大学生校园贷款事件中,学生贷款的动机大部分是出于过度消费或学生“被贷款”,但也有类似贷款用于赌球、用于所谓创业等情况出现。要求学生切勿过度超前消费、盲目借贷,不断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

5.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开展消费观念和金融知识的教育,认清校园网贷可能带来的危害,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不盲目信任推销的网贷产品,尤其警惕熟人(同学、学长、老乡)的推销。增强学生甄别、抵制网贷业务的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警醒学生不参与不良借贷相关的活动,不做校园网贷的帮凶,不轻信借贷公司的宣传,提高学生防范风险的能力。

6.加强资助工作宣传。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国家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相关资助及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

(三)开展一次校园专题文化宣传活动

各学院要注重把消费观教育融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中,充分利用QQ群、微信公众号、飞信、宣传展板等各种载体,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还可以充分发挥学生专长,排演小品、情景剧等,强化不良网贷警示教育,大力营造崇尚节俭、抵制过度消费、远离不良网贷的校园文化环境。

(四)开展一次公益签名咨询活动

各学院要发挥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学生志愿者的作用,在学院或班级开展一次抵制校园不良网贷、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等咨询、签名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

(五)定期开展调研排查预警活动

各学院可以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及学生信息员队伍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学生参与网贷情况和消费倾向,及时发现不良网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研判评估校园不良网贷潜在的风险,及时通过QQ群、微信群、飞信、短信等平台向学生发布预警信息。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当前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患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认真吸取经验教训,精心组织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教育活动覆盖所有学生,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继续摸排网贷实情,开展专项整治

以班级为单位,逐一排查,全面掌握班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实际情况。教育学生凡已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或投资的,要主动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并须立即终止该项行为,防范风险,确保安全。及时向网贷学生家长通报情况,要求家长共同做好网贷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三)用好资助政策,精准资助,提高资助水平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学校已形成的“奖勤助贷补减免”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强化政策,落实落细,畅通学生资助渠道,努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生活费等保障需求,精准资助,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服务水平。

(四)关注学生诉求,加强心理疏导

各学院要畅通学生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学生反映的校园网贷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以积极的态度,依法、理性维权。加强对陷入校园不良网贷陷阱学生的心理疏导,帮其渡过难关。

(五)认真及时开展活动并按时上报材料

1220前,各学院将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的图文资料报送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学生处       

20161118   

终审人: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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