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走访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6-06-15浏览:187

                    校政学工〔2016〕33

 

各院(部)

自2013年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走访活动以来,全校资助工作者通过走访,走进乡村街道,深入困难学生家庭,关注学生思想、学习及生活情况,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为资助工作与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沟通搭起了新的平台。为进一步落实精准资助工作目标,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更好地关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困难学生家庭的实际困难,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学生资助“百千万”走访活动的通知》(皖教助函〔2016〕2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走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指导全校走访工作。各学院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工作小组,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活动。

二、活动时间

1、第一阶段:即日起—625日,各学院研究、制定走访方案,确定走访对象;

2、第二阶段:6月26日—9月18日,各学院进行走访(建议本学期结束前开展座谈、电话回访,暑假进行实地家访);

3、第三阶段:9月19日—9月30日,各学院对走访工作进行总结并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三、走访对象

走访对象为2015—2016学年享受资助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家庭,比例不低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5%重点走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中难以把握的学生,特殊群体学生(孤残家庭、单亲家庭、学业困难、心理困惑、就业困难等)、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及被我校录取并经媒体报道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等。

四、走访形式

1.受助学生座谈

参与座谈的受助学生数不低于本学院受助学生总数的2%,参加座谈会学生要涵盖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班级及享受国家、社会、学校各类资助的学生。

2.回访受助学生家长

用电话或信函回访学生家长数占本学院受助学生总数的2%。

3.实地走访

各学院要对不少于5名特别困难学生家庭进行实地家访。各学院可结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招生宣传,对受助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走访;也可以到受助学生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实。同时,在家访中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上门慰问。慰问金可提前报销,并从本学院困难补助专项经费支出打至学院经办人工资账户。差旅费等工作经费经审查后,在规定时间从学校资助走访专项经费中列支。

、活动内容

1.通过走基层、下乡村、进农户,充分细致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向他们宣传好资助惠民政策,帮助其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把国家的政策、政府的关怀、学校的温暖、老师的关爱送到学生家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2.本次走访活动结合“学生资助政策咨询志愿服务”同时开展,通过走访活动深入基层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宣传和解读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宣传时将政策宣传关口前移,将高校资助政策提前至高中阶段加以宣传,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后顾之忧。

3.实地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

、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走访计划,设计好实地走访路线,学院实地走访路线原则上为同一地区,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走过场,杜绝变相公款旅游,实地走访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2.各学院在组织实地走访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和群众添麻烦,树立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走访中要重视收集群众对资助政策体系和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及时报道走访活动,并向校园网“院部动态”栏目报送发布相关信息。

5.学院分别6月25日和9月30日前将资助走访各项费用支出预算表(见附件1)和走访活动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的纸质和电子版报学生处。各学院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对近几年“百千万”走访活动进行总结和宣传。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3513319,

  附件:1.资助走访各项费用支出预算表

   2.走访活动情况反馈表

附件1-2下载.zip

 

                        滁州学院

                       20166月15日

终审人: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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