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资助巡视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6-05-18浏览:190

 

     校政学工〔201621

各院(部)、有关部门:

开展学生资助巡视工作,是强化监管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为全面加强资助政策落实、资助资金管理、资助队伍建设和资助政策宣传,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巡视工作的通知》(皖教助函〔201438号)要求,现就我校学生资助巡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视目的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维护学生资助政策的严肃性;规范学生资助资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时、有效”;坚决杜绝学生资助资金评审发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提高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

 

二、巡视内容

1.资助对象认定是否准确;认定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问题;是否存在从受资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行为;学生助资金是否通过银行卡及时、足额发放;银行卡是否存在遗失未更改、未重新办理;困难补助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问题。

2.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建设、职能统筹、人员配备、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情况。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落实及贷前、贷中与贷后管理等情况。

4.资助政策宣传与理论研究等。每次学生资助资金评审发放前,是否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

三、巡视的组织安排

1学校成立三个巡视组,具体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相关安排参见附件1

2各院(部)成立由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小组。

四、巡视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巡视采取班级、各院(部)自查自纠和学校巡视相结合的方法,2015年秋季学期以来开展的学生资助工作为重点,就巡视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6520)各院(部)按照自评得分表,对2015-201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就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采取的措施和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加盖党总支公章后,连同《2015-201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自评得分表》、《2015-2016学年学生资助资金评审发放自查报告表》和《学生资助资金评审发放承诺保证书》一并交巡视组。

报告要言简意赅,重点突出,避免简单罗列具体工作。主要的经验做法要言之有据,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及有关数据要翔实可靠,存在的问题的要深入分析、力求客观,提出的建议要切实可行、有操作性。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各院(部)自查中如发现违规违纪情况需另外报送文字材料详细说明。

2.巡视阶段(2016年5月235月27)学校巡视组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深入院(部),通过召开由院(部)党总支负责人、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学生网络问卷调查(请各院(部)组织一年级、二年级各不少于20%的学生于523前登陆学工系统-思政服务-调查问卷参加网络调查),学生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情况。

具体巡视时间及形式由巡视组确定,请各院(部)与该组联络员联系。

五、工作要求

1各院(部)、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管工作。

2各院(部)、有关部门要将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自查的重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在自查中隐瞒问题,经学校巡视发现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学校巡视工作安排表

2.2015-201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自评得分表

3.2015-2016学年学生资助资金评审发放自查报告表

4.学生资助资金评审发承诺保证书

 

附件1-4下载.zip

 

                         

                              滁州学院    

                                 2016年5月17

 

终审人: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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