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学工〔2016〕21号
各院(部)、有关部门:
开展学生资助巡视工作,是强化监管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为全面加强资助政策落实、资助资金管理、资助队伍建设和资助政策宣传,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巡视工作的通知》(皖教助函〔2014〕38号)要求,现就我校学生资助巡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视目的
二、巡视内容
1.资助对象认定是否准确;认定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问题;是否存在从受资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行为;学生资助资金是否通过银行卡及时、足额发放;银行卡是否存在遗失未更改、未重新办理;困难补助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问题。
2.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建设、职能统筹、人员配备、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情况。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落实及贷前、贷中与贷后管理等情况。
4.资助政策宣传与理论研究等。每次学生资助资金评审发放前,是否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
三、巡视的组织安排
1.学校成立三个巡视组,具体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相关安排参见附件1。
2.各院(部)成立由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小组。
四、巡视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巡视采取班级、各院(部)自查自纠和学校巡视相结合的方法,以2015年秋季学期以来开展的学生资助工作为重点,就巡视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
报告要言简意赅,重点突出,避免简单罗列具体工作。主要的经验做法要言之有据,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及有关数据要翔实可靠,存在的问题的要深入分析、力求客观,提出的建议要切实可行、有操作性。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各院(部)自查中如发现违规违纪情况需另外报送文字材料详细说明。
2.巡视阶段(
具体巡视时间及形式由巡视组确定,请各院(部)与该组联络员联系。
五、工作要求
1.各院(部)、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管工作。
2.各院(部)、有关部门要将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自查的重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在自查中隐瞒问题,经学校巡视发现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学校巡视组工作安排表
2.2015-201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自评得分表
3.2015-2016学年学生资助资金评审发放自查报告表
4.学生资助资金评审发放承诺保证书
附件1-4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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