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6-04-27浏览:272

各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期申办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安徽籍学生(外省学生如有办理意愿,可咨询家庭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申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贷款种类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注: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只能申请其中一种。

四、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学院审查,学校审核(时间:即日起至513止)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工系统-在校生管理-资助服务-我的生源地贷款模块在线申请。续贷申请要包括本人家庭概况(含父母及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情况);申请借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贷款机构(填写农村金融合作机构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开始、截止日期(暂不填写)和贷款年限(填写:20)

班主任、学院、学校依次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从系统中选word格式打印《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以下简称“生源地证明”,一式两份),并按学校收费标准填写学费和住宿费金额(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小写,不得涂改)。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不需打印此生源地证明,但必须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并打印申请表。

注:学工系统输入网址后点击“在校管理”,学生用户名为学号,班主任用户名为职工号。如有无法登陆的,请联系学院管理员。

2.出具生源地证明(时间:516-20日)

520前,各学院将申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生源地证明统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盖公章,并及时转交给学生本人。逾期不予受理。

3.具体办理(时间:7月至9月)

20168月至9月期间,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持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学生证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申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拨打“96669”安徽农金客服电话,按语音提示进入“贷款直通车”提出预申请;或登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进入“96669贷款直通车”栏目提交预贷款申请,并于81-1020日期间携带学校开具的生源地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柜台申请办理。

注:上述提到的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

4.信息确认(9月份后)

910前,申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将注明欠费总金额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学院,并由学院统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子回执信息录入手续。

申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将经办机构开具的联行凭证复印件提交给学院,并由学院统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五、工作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操作,正确发挥贷款作用,有效防范风险。

1.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一是各学院要督促借款学生认真学习知识,掌握本领。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暑期离校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含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和承诺:本人按合同约定还款并保证毕业后在贷款未还清前向经办银行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字数不得少于200字)提交续贷申请,并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将填写续贷声明作为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二是做好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告知工作,让在校学生知道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以便确定贷款额度。三是认真核对、更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家庭、共同借款人、就学、联系人等信息,避免因信息有误影响贷款审批。四是加强对支付宝使用的宣传与培训。

2.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实现贷款本息及时回收

各学院要针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建立专门的诚信档案和通讯录,在借款学生毕业前,督促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前往当地信用社进行毕业确认,认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更新联系方式,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均已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在借款学生毕业后,各学院要定期督促其向贷款金融机构提供新的联系方式,了解还款计划,按时还本付息。

3.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加强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将诚信教育融入日常素质教育中,常态化、广泛深入地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尤其要抓住学生入学报到、申办贷款、寒暑假期和毕业离校等关键时点,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宣讲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履约践诺的精神,培养学生主动按时还款、珍视个人信用的诚信意识,促进校园诚信氛围的建立,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良性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申请中如有何问题,请联系学生处朱老师,联系方式:3513319

附件:1.滁州学院学工系统生源地贷款操作手册

2.2016年学费标准一览表

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

4.如何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适用于首次申请的学生)

5.如何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适用于再次申请的学生)

6.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支付宝账户操作介绍

7.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附件1-7下载.rar

    

    

     学生处

                                  2016年4月25

                                



终审人: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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