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帮助贫困学子克服家庭经济困难,减轻他们在学习、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体现学校对他们的关怀,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特困补助评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和因突发变故导致家庭临时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等子女、双困生、临时困难生可优先考虑。
二、补助标准及名额
本学年每生补助500元,各院(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申请基本条件
1.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但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2.本学年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后由于家庭或本人因发生临时性、突发性灾难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
3.生活俭朴,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本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 奋发向上,学习努力。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先登陆学工系统“综合服务”-“我的基本信息”栏核对工行卡号、家庭年总收入和手机号等信息,然后从“资助管理”-“我的困难补助”模块中提出申请。申请理由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在校期间综合表现。字数控制在100-200字内。
2.班级评议。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对系统中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民主评议,提出享受补助学生的建议名单。班级要公布建议名单,并将无异议建议名单通过系统报院(部)审查。
3.院(部)评审。各院(部)结合2015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严格按照条件对各班上报的建议名单进行审查,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享受补助学生名单,并在院(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学工系统中导出《2015-2015学年特困补助评审发放一览表》(见附件2,格式需按照本附件调整),并经受助学生本人签字后,于
4.学校审核、发放。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系统中汇总审核各院(部)上报的享受补助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补助款项由校财务处一次性通过网银直接打入受补助学生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中。
五、工作要求
1.要站在“以生为本、关爱学生成长”的高度,做好特困补助评审发放工作。各院(部)、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班级要召开班会,公布信息,各院(部)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享受补助的学生名单。毕业班要将本通知挂至班级QQ群,并在评审中重点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和求职困难的“双困生”。
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院(部)、有关部门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状况和受助状况,依照条件,严格程序,确定补助对象,在院(部)网站予以公示,公开投诉电话和邮箱,做到投诉“件件有落实”,妥善解决好学生及其家长投诉的问题。同时,严格财经纪律,杜绝侵占、挪用、均分或回收、扣减特困补助等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特困补助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3.要确保受助学生银行卡账号准确性和有效性。受助学生必须登录学工系统-综合服务-我的基本信息栏补填、修改或核对工行卡号、家庭年总收入和手机号等信息。如因学工系统银行卡信息有误而导致补助款项无法及时发放到位,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4.要对享受补助的学生加强教育。教育学生自强、自立,心怀感恩之情,努力学习,回报社会。
附件:1.2015-2016学年特困补助名额分配表
2.2015-2016学年特困补助评审发放一览表
3.学工系统困难补助模块操作手册
附件1-3下载.zip
学生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