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5-12-31浏览:633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精神,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图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决定继续联合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566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落实

各院(部)充分重视本次征文系列宣传活动,及时将通知转发各班级;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参与此次活动。在活动中积极组织动员、积极宣传、积极参与,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61331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

1.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征文主要面向所有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和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 格式要求(电子版):页面设置: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5.作品提交命名规则:院(部)-姓名-专业-题目。

6.参赛文章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二)视频

1.视频大赛的主题是 让梦想点亮芳华

2.参赛对象为全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及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在校生。视频可以拍摄受助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的青春、奋斗和梦想,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1-3分钟,500M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3)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4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4)视频命名规则为:院(部)-姓名-专业 -视频名称。

3.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优盘×3份,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参赛作品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名汇总提交,不接受个人报送。

6.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三)宣讲活动

鼓励各院(部)组织主题宣讲活动,邀请关注贫困大学生成长的教师、往届受过国家资助的优秀毕业生等,在学校进行主题宣讲,与大学生一起分享自己或他人奋斗故事。

四、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一)20161315日,参加活动的学生、教师和院(部)关注活动微信公众号——订阅号:青云志(zqbqyz),服务号:青云志(zqb-qyz),并登录中青在线助学·筑梦·铸人活动专题,下载报名表。

(二)征文活动。在校生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一并递交本院(部),由院(部)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并于331日前将本单位所有参赛学生作品压缩打包(命名为:院部-2015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报名表电子版汇总发送。毕业生及教师参赛作品和报名表电子版也可以由本人直接发送。

(三)视频大赛活动,请参赛单位提供刻有参赛作品及电子报名表的DVD光盘/优盘3份,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电子邮件提交。

(四)活动期间,参赛人员需在新浪微博#谁的青春不奋斗#话题下发表至少1条原创微博,并@三位好友@中国青年报@中国银行。

五、活动评审与奖励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各项校内评审工作。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0名,奖金200元;二等奖20名,奖金1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50元;颁发荣誉证书。根据各院(部)开展情况及参赛作品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金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请各院(部)积极鼓励在校学生参与本次征文活动,有重点地组织部分受助生和教师投稿。各院(部)推荐征文不得少于15篇。学校评审后将所有参赛作品报送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国评审。

 

附件1:2015年度“助学•筑梦•铸人”系列传播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2: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 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统计表.xls

 

附件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项设置.doc

                                 

  

                                       

                                       学生处                

                                                              

                          2015年12月30

终审人: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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