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是毕业生在校期间情况的综合反映,也是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部)要指导毕业生严肃对待,认真填写。现就2016届毕业生填写《登记表》作如下说明:
1、填写前要认真阅读《登记表》中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
2、一律用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出现错别字,不涂改。
3、贴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4、“自我鉴定”内容要充实、全面,主要包括本人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表现及自我评价。
5、封面、“自我鉴定”、“班组织鉴定”、“院(部)组织鉴定”日期填写范围是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9日,学校鉴定日期统一填写2016年6月20日。
各院(部)要指导毕业生认真填写并将本院(部)所有毕业生《登记表》及时收齐汇总并于10月20日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到学校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和校办公室签章。签章完毕,由各院(部)统一保管,留待存入毕业生档案。
学生处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