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4-12-03浏览:2280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5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奖学金发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教计〔20032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放对象

在安徽省从事教师职业的2015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其中,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不予发放,考取专升本的毕业生在专升本毕业后按照当时政策执行。如有放弃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并办理改派手续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比照本通知办理。

二、发放标准

1.专科毕业生每人1500元,四年制本科毕业生每人2000元。

2.我校师范专业专科起点,就读我校两年制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每人2500元。

3.我校师范专业专科起点,就读外校两年制专升本本科毕业生每人1500元。

4.我校非师范专业专科起点,就读我校两年制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每人1000元。

5.其他院校专科起点,就读我校两年制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每人1000元。

三、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报到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三个证件正反缩印在一张A4纸上)。

2.由工作学校开具并经其教育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证明。

3.聘用合同复印件(如有考取编制、特岗的毕业生可提供经县级教育局盖章的网上公示材料)。

4.提供准确、有效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账号和开户人姓名等信息。若提供的信息有误,责任由毕业生自负。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510月或20163月,通过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办理或通过邮政EMS快递(其他快递一律不予受理)等方式向毕业前就读的学院申报。学院根据毕业生申报信息填写《2015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奖学金领取登记表》。

2.学院接收学生申报材料后,在次月10日前,对申报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合格的申报材料(含证明及纸质、电子版的登记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毕业生申报信息在学生处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

5.校财务处将公示无异议的奖学金打入毕业生指定的银行卡中。

五、相关要求

1.如有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材料受理和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政策、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EMS邮递详细地址告知每一位2015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2.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其工作学校主管部门。

3.如上级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证明

22015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奖学金领取登记表

附件1-2.rar 

学生处

2014123

终审人:xuesheng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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