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384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校政学工〔2014〕3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规范评审工作程序,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从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人员要熟悉政策要求、严格执行规定、规范细致操作,确保好事做实、好事办好。
2、各学院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期间,要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引导,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要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够了解政策要求、申请程序、评审规定,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和谐的评审环境。
3、各学院在评审及公示阶段,要畅通举报投诉处理渠道。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并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将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的举报投诉电话在学院醒目位置进行公布。
4、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咨询投诉电话:0551-62831889;学校奖助学金咨询投诉电话:0550-3513319。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