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2   作者:   访问次数: 50


 

各院(部):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是毕业生在校期间情况的综合反映,也是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部)要指导毕业生严肃对待,认真填写。现就2015届毕业生填写《登记表》作如下说明:

1、填写前要认真阅读《登记表》中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

2、一律用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出现错别字,不涂改。

3、贴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4、“自我鉴定”内容要充实、全面,主要包括本人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表现及自我评价。

5、封面、“自我鉴定”、“班组织鉴定”、“院(部)组织鉴定”日期填写范围是2015612015619,学校鉴定日期统一填写2015620

各院(部)要指导毕业生认真填写并将本院(部)所有毕业生《登记表》及时收齐汇总并于1020日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到学校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和校办公室签章。签章完毕,由各院(部)统一保管,留待存入毕业生档案。

 

 

学生处

20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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