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期申办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安徽籍学生(外省学生如有办理意愿,可咨询家庭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申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贷款种类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注: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只能申请其中一种。
四、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学院审查,学校审核(时间:即日起至6月13日止)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工系统-在校生管理-资助服务-我的生源地贷款模块在线申请。班主任、学院、学校依次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从系统中选word格式打印《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以下简称“生源地证明”,一式两份),并按学校收费标准填写学费和住宿费金额(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小写,不得涂改),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不需打印此生源地证明。
注:输入网址后点击“在校管理”,学生用户名为学号,班主任用户名为职工号,原始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如有无法登陆的,请联系学院管理员。
2、学校审核,出具生源地证明(时间:6月14日-17日)
6月17日前,各学院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生源地证明统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盖公章,并及时转交给学生本人。逾期不予受理。
3、具体办理(时间:7月至9月)
离校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并于2014年8月至9月期间携带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学生证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申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拨打“96669”安徽农金客服电话,按语音提示进入“贷款直通车”提出预申请;或登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进入“96669贷款直通车”栏目提交预贷款申请,并于8月1日-10月20日期间携带学校开具的生源地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柜台申请办理。
注:上述提到的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
4、信息确认(9月份后)
9月10日前,申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将注明欠费总金额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学院,并由学院统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子回执信息确认手续。
申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将经办机构开具的联行凭证复印件提交给学院,并由学院统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五、注意事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1、要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人皆知相关政策,并及时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2、要杜绝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同时申请国家开发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用助学贷款。
3、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德,引导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4、申请中如有何问题,请联系学生处朱老师,联系方式:3513319。
附件:1、滁州学院学工系统生源地贷款操作手册
2、2014年学费标准一览表
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
4、如何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适用于首次申请的学生)
5、如何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适用于再次申请的学生)
6、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
7、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1-7附件下载.rar
学生处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