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07   作者:   访问次数: 397


 

各院(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4届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其尽快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14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44号),现就做好我校2014届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1、补贴对象。截止51前,经所在院(部)重点帮扶后(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仍未实现就业的2014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及暂无就业愿望、无正当理由放弃院(部)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家庭困难毕业生的认定,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072号)执行。

2、补贴标准。按8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困难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相关费用补贴。

二、申领发放程序

1、自愿申请。57515,符合补贴条件毕业生自愿向院(部)提交书面申请(附件1),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学校及所在地人社部门各一份)。

2、初审公示。518523,学校组织初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初审完成后由学校到滁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中为符合发放求职补贴条件的困难毕业生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3、部门联审。525前,学校将《安徽省2014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安徽省2014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附件3)报所滁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其会同滁州市财政局予以审核确定。

三、材料报送

1、各院(部)及时组织本院(部)困难家庭毕业生认真填写《安徽省2014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两份均需要原件,各学院可复印一份存档),将汇总后的《求职补贴申请表》、学生书面申请材料(用黑色签字笔书写,主要包括学生家庭情况说明、求职困难说明等内容)、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以及《安徽省2014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附件3一并于515前报行政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处窗口,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就业指导中心数据报送平台。

2、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明(使用A4纸)、2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用圆珠笔填写学号、姓名、专业)。如果学生有相关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证书,也需要提供复印件,没有则不需要提供。说明:20139月份已经申请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同学不需要重复提交材料。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发放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发放工作的领导。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发放工作责任制,确保求职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毕业生手中,促进其尽早实现就业。同时,各院(部)、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就业指导与重点推荐工作,引导困难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尽早实现就业。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院(部)要在加强就业帮扶的同时,继续宣传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教育毕业生充分认识党和政府的关怀,自立自强,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就业竞争,尽快实现就业。

3、严格审核,强化监督。各院(部)要严格按照补贴发放的范围、程序和要求,认真把好审核关。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学校将加强对求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安徽省2014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2.安徽省2014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doc

     3.《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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