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学生资助工作走访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4-05-06浏览:603

 

各学院:

为继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心声,搭建资助工作与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沟通平台,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开展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百千万”走访活动的通知》(皖教助函〔201430 )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决定继续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走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学校成立校级学生资助走访活动工作组,统一领导全校走访工作。各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工作小组,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学院的走访工作,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具体开展各种形式的走访。

二、活动时间

1、第一阶段:56日—516日,各学院研究、制定走访方案,确定走访对象;

2、第二阶段:517日—820日,各学院进行走访(建议:本学期结束前开展座谈、电话回访,暑假进行实地家访);

3、第三阶段:821日—831日,各学院对走访工作进行总结并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二、走访对象

走访对象为20132014学年受各类资助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中不低于5%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庭。重点走访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中难以把握的学生、贫困地区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特殊群体学生(单亲家庭、孤残家庭、学业困难、心理问题、就业困难等)、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及被我校录取并经媒体报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等。

三、活动形式

1、受助学生座谈

参与座谈的受助学生数占本学院受助学生总数的2%,座谈会既要有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班级学生参与,又要有受到国家、社会、学校各类资助(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参与。

2、回访受助学生家长

用电话或信函回访学生家长数占全院受助学生总数2%

3、实地家访

各学院要对不少于5名特别困难学生家庭进行实地家访。各学院可以结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对受助学生进行调查走访;也可以到受助学生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实。同时在家访中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上门资助。资助费从本学院困难补助专项经费中支出,路费、餐费等相关费用从本学院学生工作经费中支出。

四、活动内容

1.走访活动结合资助政策宣传进行。在资助政策宣传时要将政策宣传关口前移,将高校资助政策提前至秋季学期开学前加以宣传,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后顾之忧。

2.重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走访,关注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了解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及家长思想状况,向他们宣传好资助惠民政策,帮助其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五、有关要求

1.走访活动是密切联系群众,扩大资助惠民政策影响力的有效方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学生资助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有利于彰显国家这一惠及千万贫困学生民生工程的正能量;有利于促进学生资助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走访计划,设计好实地走访路线,实地走访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2、各学院在组织走访中要做到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杜绝接受家长宴请、接受家长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实物或礼金或委托家长办事、向家长做不利于学生成长的任何承诺等。

3、走访中要重视收集群众对资助政策体系和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问题要及时给予回复和解决,对于建议要认真梳理分析、积极采纳。

4、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开辟走访活动专题栏目,并向校园网报送发布相关信息,报道宣传各地走访活动开展情况。

5、各学院于831前将本学院回访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和家访总结(见附件2)的纸质及电子版报学生处。联系人:朱老师,电话:3513319

附件:1、滁州学院受助学生回访情况登记表

      2、滁州学院家访情况总结 

附件1: 滁州学院受助学生回访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2:滁州学院家访情况总结.doc                           

 

    滁州学院

     201456

终审人: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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