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款项催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4-04-10浏览:141

 

各学院:                        

我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都已进入了还款期。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滁州扬子支行提供的信息,截至2014228日,我校有138名贷款毕业生未按期还款,逾期金额58.65万余元。为加强贷后管理,督促贷款学生及时还本付息,提高履约率,促进我校助学贷款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款项催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催收对象

贷款逾期毕业生(具体名单见学生工作群)。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统计数据开展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款项催收工作,并于2014425日前,将催收记录报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创新催收方式。通过电话、挂号信、QQ等多种形式与贷款逾期毕业生取得联系,催其还款,按期履约。催收过程中务必了解学生拖欠的原因,登记学生详细的通讯联系方式和催收反馈结果,并以纸质和电子邮件方式将《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款项催收情况一览表》报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逾期毕业生,一律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加盖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致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

2、告知欠款学生逾期不还款的严重后果。各学院要对该生逾期助学贷款进行催收,催收过程中务必告知毕业生,学校将向经办银行提供追索证明,违约信息将进入个人征信系统,会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金融机构可以诉讼严重违约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令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要求贷款逾期毕业生主动与经办银行联系,查询具体偿还金额,并及时足额还款。具体事宜可咨询中国农业银行滁州扬子支行和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中国农业银行滁州扬子支行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50-3052440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50-3513319

 

     

                     

                          学生处

                     2014410

 

 

 

 

 

 

 

终审人: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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