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现将省委教育工委《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4〕12号)转发给你们。
各院(部)党总支可按照参选范围和报名条件推荐1名辅导员(原则上不得多于1名),将加盖院(部)党总支公章的报名表(见附件2)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滁州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014年1月23日报到学生处吴文杰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邮件标题为“滁州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院(部)优秀辅导员的申报工作。学校将根据申报人情况进行评审,推荐1名辅导员至省里参评。
附件:1.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4〕12号)
2.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