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报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3-10-23浏览:217

  

各学院:

为了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报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皖教助函〔201383号)文件精神,学校在推荐拟获得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27名学生中遴选出各学院最优秀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准备推荐1名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报省教育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生。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各学院从获奖学生中选拔(或直接推荐)出1人。

二、事迹材料。学生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2.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文内使用小标题的要服从文章的实际需要。文章内容要求主题突出、事迹感人、生动形象、格调向上、语言流畅,以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的僵硬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职务、职称、姓名等。

4. 报送材料中请勿夹杂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请勿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至个人简介、事迹正文中。

三、材料报送。选报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报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纸质版材料打印在A4纸上,于20131028日前报送。报送地址:会峰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处窗口。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报送学院名称,并在邮件中留下各报送学院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准时报送材料。

 

                                     学生处

                20131023

 

终审人: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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