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使他们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滁州学院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院学〔2012〕44号)规定,学校以每生30元标准作为学生困难补助基金分配至各院(部),作为本学年院(部)困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生活补助、冬季越冬御寒补助、春节回家路费补助、“绿色通道”补助、住院医疗补助等。
困难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提而不支、多提少支。
各院(部)对学生申请院(部)困难补助及支出凭证等材料要存档,以备学校检查核对。各院(部)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根据困难学生经济条件的变化和表现情况及时调整,进一步提高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附件:2013-2014学年院(部)困难补助经费分配表.xls
滁州学院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