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05   作者:   访问次数: 324


各院(部):

    暑期将至,不少企业面向学生开始招聘暑期工。有的企业会雇用在校老师、学生作代理或中介,私自组织学生利用暑期集体外出打工。这种私自组织的打工行为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在交通、住宿、劳动环境等方面均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且负责组织的老师、学生往往收取劳务提成,侵犯了其他学生利益。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利益,现明确规定:各学院学生集体外出的学习实践活动,必须经过学院党总支书记批准。禁止老师、学生以任何形式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现已组织的应立即中止,并返还所收取的费用,否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各学院要提醒拟暑期外出打工的同学注意以下事项:

1、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企业,不要轻易相信小广告,严防黑中介。千万不要相信会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发生,要脚踏实地地做事,取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2、在汽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及外出途中不要相信陌生人以招工的名义和你搭讪,以防上当被骗,被强迫进入传销组织、黑工厂或色情场所。

3、外出打工,一定要告知父母自己的打工地点,随时与家里保持联系,并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4、进入企业打工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时间、加班费和工资待遇等问题,避免劳动纠纷。

5、在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出现意外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学生处

                             2013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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