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3-06-05浏览:76

各院(部):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期申办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安徽籍学生(外省学生如有办理意愿,可咨询家庭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申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贷款种类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注: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只能申请其中一种。

四、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学校审查(时间:即日起至614止)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工系统—在校生管理—资助服务—我的生源地贷款模块在线申请。其中,申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从系统中打印《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以下简称“生源地证明”),并按学校收费标准填写学费和住宿费(小写),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不需打印此生源地证明。

班主任、学院分别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学院从系统导出《2013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审核表》,并将生源地证明收齐。

注:输入网址后点击在校管理,进入到在校管理系统,学生输入自己的学号,班主任输入自己的职工号,原始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原先登陆过系统的密码为上次修改的密码,如忘记密码请联系管理员,联系电话:3510789

2、学校审核,出具生源地证明(时间:615-21日)

学院于614日前,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生源地证明和加盖公章纸质信息审核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同时将电子版信息审核表发至学生处邮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在生源地证明上加盖公章,并由学院于离校前及时转交给学生本人。逾期不予受理。

3、具体办理(时间:7月至9月)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离校前到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于20138月-9月期间携带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学生证,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申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于201381-1020日期间携带学校开具的生源地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注:上述提到的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信息确认(9月份后)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于910日前将注明欠费总金额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学院,并由学院统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子回执信息确认手续。

办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将合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具的联行凭证复印件提交给学院,并由学院统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注意事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和省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1、要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人皆知相关政策,并及时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2、要杜绝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同时申请国家开发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德,督促借款学生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引导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4、申请中如遇到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联系金智公司谢工,联系电话:18355127799;如遇到资助政策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学生处朱老师,联系电话:3513319

 

附件:1、滁州学院学工系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手册

22013年学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3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4、如何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适用于首次申请的学生)

 5、如何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适用于再次申请的学生)

 6、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

 7、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发放偿还流程图

 


 

                                                                                                     学生处

20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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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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