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教计〔2003〕2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3届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安徽省从事教师职业的201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其中,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不予发放,考取师范类专升本的在专升本毕业后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如有放弃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并办理改派手续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比照本通知办理。
二、 发放标准
1、专科毕业生每人15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000元。
2、我校师范专业专科毕业后就读我校师范专业专升本毕业生每人2500元。
3、我校非师范专业专科毕业后就读我校师范专业专升本毕业生每人1000元。
4、其他院校专科毕业后就读我校师范类专业专升本毕业生每人1000元。
三、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报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复印)。
2、由工作学校开具并经其主管部门教育局签字盖章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
3、聘用合同复印件。
4、提供准确、有效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或存折账号和开户人姓名等信息。若提供的信息有误,责任由毕业生自负。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3年10月或2014年3月这两个时间段内正常工作日通过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办理或通过邮政EMS快递(其他快递一律不予受理)等方式向毕业前就读的学院登记申报。学院将受理情况记录在纸质和电子版《2013届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领取登记表》上。
2、学院接收学生申报材料后,在次月10日前,对申报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经初审合格后的申报材料(含证明及纸质、电子版的登记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2013年11月下旬或2014年5月下旬,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校园网学生处网站“公告通知”栏公示毕业生申报信息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审批。师范专业奖学金将由校财务处分别于2013年12月或2014年6月统一打入毕业生银行卡或存折。
五、相关要求
1、有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材料受理和审核工作,并在毕业生离校前,将有关政策、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EMS邮递详细地址告知到每一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2、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毕业生工作学校的主管部门。
3、如上级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滁州学院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