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文章作者:时间:2013-03-26浏览:430

滁州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因故缺额2名,其中,经管学院1名,美术学院1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高等教育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应聘专职辅导员人员专业应与所投院(部)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者为思政专业;

3、应聘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11以后出生);

5、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热爱学生,甘于奉献;

6、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担任过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43日前,可直接将简历投至相关院(部),也可发至学生处邮箱。

2、资格审查

相关院部根据学校有关进人规定、岗位要求以及招聘条件,完成应聘人员的初步筛选,填写《滁州学院拟考核人员资格审查表》(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下载),并附符合条件人员简历(含获奖证书等),报学生处汇总、人事处审核后,网上发布考核通知。

3报到登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报到时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高等教育第一学历学位证书等(上述证件须为原件),党组织关系证明(由应聘者所在院(系)开具)、个人纸质简历1份(必须包含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相关原件材料务必带齐,少带或缺少有关原件的、原件信息与简历不符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4、统一考核

考核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笔试和上机操作。根据笔试和上机操作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4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第二轮为面试应聘人员最后成绩由第一轮和第二轮考核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第一轮成绩占50%,第二轮成绩占50%

5、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应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考察工作由人事处和学生处共同完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等额依次递补。

6、公示和聘用

人事处根据考前资格审查及考试成绩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校园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应聘人员三周内未及时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或在协议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生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生处联系人:王小婷  联系电话:0550-3510022

人事处联系人:陈绍山  联系电话:0550-3087961

                         

                   

 

                           滁州学院学生处   人事处      

 

                                         2013326

终审人: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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