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对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力度,使国家资助政策措施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督促各院(部)认真贯彻落实新资助政策措施,按照《关于印发滁州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办〔2011〕12号)要求,将常年开通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有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为使接受的投诉问题切实得到及时处理,现将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及时开通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处理投诉问题要做到“件件有落实”,坚决杜绝各类违规事件的发生。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协调,认真核实,妥善解决好学生及其家长投诉的问题。
二、学校开通咨询热线电话,并接受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咨询和投诉。
三、凡通过学校渠道反映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投诉电话,有关部门要及时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相关院(部)。对于一般性投诉问题,相关院(部)应在3日内将问题办理完毕。对于紧急投诉问题,应立即处理,不得拖延或推诿。问题处理完毕后,及时将结果报送学校有关部门。
四、以上热线电话将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各院(部)、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接听并做好接听记录。接听记录及处理情况将作为今后工作检查的重要指标。
滁州学院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