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学生心理健康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6   作者:   访问次数: 13











学函[2024]8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最大限度减少学生因心理健康问题导致的极端事件发生,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教工委〔2023〕13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学校结合实际开展春季开学学生心理健康隐患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工作内容

一)动态开展心理摸排

主动对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摸排,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研判和心理问题随时发现、随时报告工作制度,实现常态化、全覆盖、立体式监测排查。掌握心理问题重点关注学生名单,确保底数清晰、注日常,全面评估,一旦发现疑似心理重症,及时与家长/监护人进行沟通

   (二)分类实施干预管理

围绕心理问题的处理,分层分级分类制定化解方案,开展针对性帮扶。

1.对于症状较轻的学生,要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心理辅导等方式进行干预疏导;

2.症状严重的学生,要第一时间转介专业精神卫生机构,通知家长及时送医治疗;

3.对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要按规定办理休学,待治疗康复后复学

4.要对多渠道摸排出的心理问题学生建立清单,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包保,定期调度推进。

畅通家校医校协同机制

与家长沟通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状况面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畅通医校协同渠道,主动加强与属地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联系,及时掌握就诊学生情况,及时跟进做好于预帮扶,同时注重对重症学生的隐私保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排查干预工作,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多种途径主动联系学生。

(二)突出重点。各学院需要对以往所确定的关注对象、已发心理危机个案等进行重点联系,进一步了解最新情况,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早转介。根据附件1表格格式要求,3月9日前将学生名单和具体信息反馈至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三)氛围营造。各学院以心理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宿舍信息联络员为抓手,带动全校同学开展积极向上、实用性强、主题突出的心理健康教育精品活动,引导学生关注内心成长,主动营造心理关爱氛围。

 

  附件1:2024年春季心理健康重点关注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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