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要爱我(12.5)”心理健康活动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7   作者:   访问次数: 874


学函2017〕18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将每年12月5日前后的一个月定为心理健康月,集中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并取其谐音,名为“要爱我”。

一、活动目的

开展心理健康月活动旨在营造人人关注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帮助大学生树立关爱自己、关心他人、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意识,掌握心理调适方法,积极应对心理困惑,增强承受困难和挫折的能力,改善人际交往,培养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二、活动主题:

“要爱我(12.5)”—心飞扬·心健康

   三、活动时间

11月—12月

  四、参与对象

全校大学生

      五、活动内容

     (一)校级活动安排

1、心理百科知识竞赛;

2、新生心理测试反馈和约谈

3、心理主题电影展映

4、广场素质拓展训练

5、朋辈心理辅导员中阶培训

6、大学生人际关系团体辅导;

(二)二级学院活动安排

各学院要配合全校性活动安排,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开展“三个一”活动,暨:一场心理讲座、一部心理电影、一项特色心理活动,让大学生真正从活动中受益。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体,大力普及心理健康观念和知识。

2.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要做好组织领导工作,积极准备,精心策划。

学生处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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