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金汇育才计划”受助学生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2   作者:   访问次数: 410


学函2017〕17

各学院:

为积极支持滁州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加强银校合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健康成长,安徽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在我校设立“金汇育才计划”项目。从2016年起,基金会共出资50万元,分别资助我校全日制2016级和2017级新入学特困本科大学生各20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3000元,连续资助4年直至毕业(次年须满足复审条件);另设立专项奖学金2万元,用于资助这批大学生中的优秀学生。

现就做好该项目的推荐和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2016级受助学生和2017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被认定为经济特别困难者;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乐于助人,勇于奉献,自立自强,励志成才;

4.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热心公益,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对受资助后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两次以上(含两次)通报批评的学生,取消其受助资格;

6.第二学年后,受助学生每年综合测评名次须进入班级的前50%,才能通过复审;

7.资助对象需在大学期间修完《现代征信学》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课程。

三、资助标准和期限

每人每学年人民币3000元,直至四年后本科毕业。首次获得资助的学生,其后每年须复审通过才能继续享受该资助。复审不合格的,不再享受该资助,空缺名额原则上由原学院在原年级内及时递补。

四、资金发放

资助金通过中国工商银行 “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五、申请审核程序

1.学生申请

即日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需递交《滁州学院“金汇育才计划”资助申请表》(附件2)、学生个人家庭背景资料(2000字以内)等,申请资料的有效期仅限于本次。

2.学院初审

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查,并根据学校分配名额(附件1)确定推荐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荐结果于1016日前上报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上报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复审,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负责向学校汇报,向基金会及时上报推荐材料。

2016级受助学生名单需提交由学院提供的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证明和本人一年来学习表现情况书面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广泛宣传“金汇育人计划”扶持政策,确保贫困学子及其家庭知晓“金汇育才计划”扶持政策和申请办法,发挥资助基金的积极效应。

2.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按照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各学院要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做好推荐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4.如果受助学生因休学、退学、入伍、出国等学籍变动无法继续在校学习,所在学院应及时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请各学院于1020日前将推荐受助对象的《滁州学院“金汇育才计划”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含家庭背景资料)一份(2000字以内)和《2017年“金汇育才计划”项目受助学生名单》(含2016级受助学生)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滁州学院“金汇育才计划”2016级受助新生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滁州学院“金汇育才计划”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3:2017年“金汇育才计划”项目受助学生名单.xls  

    学生处

      20171012

 


 

 

 
版权所有:滁州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电话:0550-3510022 Email:xueshengchu@chzu.edu.cn 皖ICP备05010122号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南路80号   邮编:23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