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推出新举措 加强学风建设
发布时间: 2017-05-24   作者:   访问次数: 370


   为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创造良好学习环境,学校经过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不断论证完善,于近期出台了《滁州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校党字〔201728号,以下简称《规定》),在学生课程和学业完成、教师教育教学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更为细致的规定,努力做到学风建设全方位齐抓共管。

首先,明确了学生在学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学生要自觉执行学习目标和任务,按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对1学期内缺课、旷课教学时数达一定比例者,取消参加该课程的期终考核资格或予以重修。学生在学期或学年内学分未修足相应比例者,予以学业预警、退学预警或是编入下一年级继续修读。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或退学警告达到两次者,予以退学。

   其次,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是课堂秩序和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教师在教育教育管理方面,要严履职责,严格课堂考勤和课堂管理。任课教师要坚持课堂考勤,并及时将考勤结果报告学生所在学院。任课教师主动联系辅导员(班主任),将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及时报告学生所在学院,学院要及时予以督查和处理。任课教师要主动加强课堂管理,维持好课堂纪律,对学生迟到、睡觉、玩手机、带食品进教室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努力创建“无迟到、无旷课、无手机、无餐饮”的文明课堂。

任课教师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采用启发式、探究式、研讨式等教学方法,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加强课堂师生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课堂教学吸引力。任课教师要严格课程考核,注重学习过程性评价。要根据课程特点,将课堂考勤、作业、课堂问答与讨论、学习笔记、学生自主学习状态观测、单元测验、期中考核等情况纳入课程平时成绩进行考核。

   第三,各单位齐心协力、监督落实。明确了校学生处、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加强对学风建设过程的监督,不定期地对各基层单位学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学院要将教学督导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于到课率低、课堂教学效果差、课堂纪律差的课程和班级,责任到人,并与绩效挂钩。校质量管理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学院的教学、学工人员每月要召开1次学风建设联席会议,通报、研究、协调和解决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落实辅导员、班主任进课堂、进宿舍制度。辅导员至少每周要进1次课堂、进1次宿舍,班主任(班导师)至少每两周要进1次课堂、进1次宿舍,了解学生上课情况和宿舍内的学习、生活情况,有效解决学生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要将进课堂、进宿舍情况及时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双进”情况将作为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

  《规定》更加注重过程管理,严在平时、严在当下。但“严”不是最终目的,而是通过加强科学规范化管理,为学生创造更加和谐宽松的学习环境;通过加强学生的自我约束,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自我管理意识,逐渐养成自觉自律的学习和生活态度,对大学学习生活有一个更加充实、完整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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