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滁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博爱在皖东•助学校园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16   作者:   访问次数: 604


 

各二级学院:

为弘扬“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帮助品学兼优、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家庭贫困的大学生继续学业,鼓励更多的学子加入到红十字大家庭中来, 滁州市红十字会研究决定在我校继续开展2017年度的“博爱在皖东·助学校园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61216日至1223日。

二、救助对象:家庭贫困的红十字会会员; 在校红十字会注册登记并在当年实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0小时的家庭贫困的红十字志愿者;当年参与实际采样的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当年参与无偿献血的志愿者;积极参与红十字知识宣传等人道服务工作的志愿者。

三、资助标准:我校资助金额50000,每名学生的资助标准为500元。各二级学院名额见附件1。救助资金由滁州市红十字会拨付至学校账户,发放工作由校财务处直接打入学生中国工商银行卡中。已经获得妇联、工会、残联、教育等部门使用滁州市送温暖专项资金救助, 不能再享受此次救助。

四、具体要求:

1.认真摸排,做好基础工作。各二级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务实的作风将真正困难的、急需救助的弱势群体困难情况摸排在册,特别是做好困难学生的甄别工作,确保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切实做好基础信息和痕迹管理工作。申报表格中困难类型中应注明详细的困难原因,只注明“特困”字样的不能获得救助。

2.严格流程,做好规范工作。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严格纪律,规范流程,以个人申请、层层申报、上门核实、严格审核、区域公示等形式,确保程序严谨、流程规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救助人员应在本单位公开场所和网站公示五天,公示图片应一并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加强领导,做好保障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做到方案详实、组织到位、领导有力、过程透明。

4.注重宣传,做好氛围营造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将“助学校园行” 活动与红十字精神传播、 红十字志愿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发动会员、志愿者踊跃参加。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加强媒体宣传,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各二级学院于20161223日前把摸底情况和相关表格(含纸质和电子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级学院盖章加盖行政公章。

联系电话:0550-3513319

 

附件:1.滁州市红十字会“博爱在江淮·助学校园行”名额分配表

2.滁州市红十字会“博爱在江淮·助学校园行”救助申请表                        

3.滁州市红十字会“博爱在江淮·助学校园行”调查摸底统计表

4.滁州市红十字会“博爱在江淮·助学校园行”发放汇总表

 

 附件1-4下载.zip

 

 

                  学生处

                  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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