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辅导员:
现将省委教育工委《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优秀辅导员参评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6〕25号)转发给你们。请自行对照参评范围和报名条件,自主决定是否参评。(注意推荐人须符合文件中提及的参评范围和参评条件,否则视为无效)
请将个人报名表(见附件2,须贴照片,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滁州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一张,每张照片大小在2M以上,数码照片可暂不打印只发送电子版),于2016年2月23日上午11点前集中报到行政楼217室学生处吴文杰处(电子版请通过QQ提前发送),逾期视为放弃。学校将根据申报人情况进行评审,推荐优秀辅导员至省里参评。
附件:
附件1:皖教工委函[2016]25号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辅导员参评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pdf
附件2: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doc
学生处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