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考风考纪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6   作者:   访问次数: 142


 

各院(部):

为切实做好期末考风考纪教育和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一)教育督促学生认真复习备考

各院(部)、各班级要教育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复习备考上来,抓紧时间复习功课,做到有备而考。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与专业教师的沟通和期末学风的检查,经常深入学生教室、宿舍,了解掌握情况,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学生克服各种畏难情绪,增强信心,安心复习,从容迎考。辅导员、班主任要充分发挥寝室长队伍在寝室学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考风考纪宣传

各院(部)、各班级要通过网站、QQ群、飞信群、微博、微信、橱窗、条幅、展板等媒介,及时在学生中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发出诚信考试倡议,在校园内营造公平、公正、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各院(部)要召开一次考风考纪教育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班级要召开“严肃考风考纪、倡导诚信考试”主题班会。结合以往考试违纪案例,认真分析违纪考生心理,找准教育的切入点;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中有关考试纪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务必使学生认识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教育学生要“以诚为本、踏实做人”,杜绝考试作弊。考生要在班级全体成员遵守考风考纪承诺书上签字。严格要求和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学生骨干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加强学籍管理方面的教育

各班级要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中关于学生学籍管理方面的规定,如《滁州学院学年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学院本科生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使每个学生了解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必需条件。对学业预警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加以关注和帮扶。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各院(部)要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作为期末学生工作的重点,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要实行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各班级要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有针对性地加强人身安全、出行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重点关注特殊学生人群。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1.防溺水。结合近来发生的学生游泳溺水事故的事例,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并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办法。

2.严禁酗酒。《滁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学生在校和外出实习、见习、实践期间严禁酗酒,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后果者给予纪律处分。因酗酒造成公物损坏或人身伤害,当事人除承担赔偿及医疗费用外,还要视后果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因酗酒或饮酒过量导致死亡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3.加强校内外道路施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会峰校区校内及校门口桥梁施工期间,来往车辆和大型施工机械较多,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和施工现场提示,禁止进入尚未完工的施工区域,注意避让施工车辆,防止跌落或其他人身伤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此外,会峰校区西面山崖陡峭,严禁学生攀爬,以防坠落。

4.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不乘无证无票的黑车,不乘无营运资质车辆,不坐超载车,学生回家、返校应结伴而行;单独往返的学生,应选择直达车,不可单独在中途逗留,途中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出现交通事故。放假期间访亲串友的同学一定要事先和父母沟通,让家长了解自己的行程,并且要按时回家、返校。提醒学生不要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

5.防火防盗。学生离校前要锁好宿舍门窗,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抽烟、燃用蜡烛、留宿外人。

6.防传销。宣传普及打击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学生对传销活动的辨别能力。教育学生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了解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帮助学生掌握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及打击传销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增强防范意识。

7.防诈骗。不轻易在网络上泄露个人信息。谨防在从事家教等兼职的社会活动中上当受骗,防止各类新型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

8.防范传染病。加大疾病预防知识普及力度,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防控流行疾病,了解传染性疾病卫生知识,切实增强卫生防疫防范意识。

9.禁止校外租房。校外租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无特殊原因,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各院(部)要开展经常性排查,随时掌握学生校外租房住宿信息,对在外租房学生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搬回。

10.禁止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暑期将至,少数企业雇用在校师生作代理或中介,私自组织学生利用暑期集体外出打工。这种私自组织的打工行为违反了学校规定,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各院(部)学生集体外出的学习实践活动,必须经过本院(部)党政领导研究批准。禁止教师、学生以任何形式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教育学生自觉防范和抵制外来非法招工,增强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习生活秩序稳定。

(三)加强安全检查与值班工作

1.各院(部)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情况的检查与管理,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走访学生公寓、校园周边小餐馆,严抓学生校外租房和酗酒等违规行为。重点加强学生宿舍内用火、用电安全的检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对屡教不改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违章用火、用电造成后果者,要承担责任。

2.各院(部)要认真安排期末值班,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处理,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滁州学院 

 20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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