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1-02   作者:   访问次数: 168


关于办理2013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院(部):

为给毕业生就业提供方便,经与滁州市教育局联系,学校将为2013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1、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是我校201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2、《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及格或补考合格。

3、普通话成绩: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或者申请“幼儿园”资格种类的普通话测试成绩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注:根据市教育局规定,今年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予办理教师资格证。欲办理者,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按社会人士申请办理,所需材料与往年类似。滁州户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到滁州市教育局办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到琅琊区教育局办理。请院(部)做好相关解释咨询工作。

二、注意事项

1、师范类专业本科(含专升本)毕业生可以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专科毕业生只能申请“初中”教师资格。

2、提交普通话证书复印件。由院(部)负责审核普通话证书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院(部)公章(行政章)后,夹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中。如暂时没有领到证书,可以在普通话测试网站上将查分成绩(二甲或二乙以上成绩)页面打印,加盖院(部)公章。

三、有关要求

1、提交材料。

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学生需提交材料:《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每人一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每人一份),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复印件。相关表格填写说明见附件1

专升本同学:其专科或本科阶段必须有一个阶段为师范类。其中,专科阶段为师范类、本科阶段为非师范类者,需附交专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于材料中;本科阶段为师范类者,不需提交。

2、系统数据录入。

实行网络申报。教育局拟于2013年春季定时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开放“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管理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和网址另行通知),由学生本人登陆系统注册,在规定的日期内录入相关信息。

请各院务必提醒学生:(1)多主动关注学校发布的系统开放时间和网址的通知;2)凡是超过系统申报规定时间没有录入系统的,一概不再受理,同时其向院(部)提交的纸质材料作无效处理;(3)凡是仅在系统中申报的,而没有向院(部)提交纸质材料的或是条件不符合的均作无效处理;(4)网络申报时,一定要将信息准确录入,所有错误信息超过规定申报时间将无法更改。

3、材料费。

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每位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同学需交纳材料费5元。

4、体检事项。

经校医院跟市区有关医院联系,欲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同学请于118日前自行前往铜矿医院(琅琊校区对面)或清流医院(离会峰校区较近)做胸透检查(费用约10元左右)。做完检查后,请同学们主动将检查结果报告单夹在教师资格证申报表中,交给班主任或辅导员。院(部)凭学生提交的检查结果报告单统一将教师资格申请表格送至校医院盖章。各院(部)务必提醒同学们注意出行交通安全。

5、材料报送。

所有纸质材料收集于本学期学生放假前完成,暂不报送,留存院(部)。材料和费用具体报送时间于2012-2013年第二学期另行通知。报送材料时:1请院(部)按照申请的资格种类“初中”和“高中”两种类别分开报送。(2)请根据学生提交材料制作“初中”资格汇总名单和“高中”资格汇总名单(格式见附件2),并分别提交相应的电子档和纸质档(加盖院章)各一份,按照汇总名单顺序将纸质申请材料顺序排列报送。

 

附件1滁州学院2013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填表说明

附件2:院(部)2013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汇总表

                               学生处

                          二○一三年一月二日

 

1、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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